- 一、采購人:東莞市黃江鎮人民政府宣傳教育文體局
- 二、采購項目編號:441900-19-201903-1920501-0001
- 三、采購項目名稱:黃江周刊宣傳服務
- 四、采購項目預算金額(元):1,237,5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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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:
為進一步打造黃江鎮政務信息發布、媒體融合發展新平臺,對外推介黃江新形象,本次擬采購服務為更好講述“黃江故事”,發出“黃江聲音”,構建黃江鎮宣傳輿論引導、城市形象傳播新格局。不斷提升黃江鎮新聞信息的數量與質量,進一步活躍輿論氛圍,服務發展大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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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:
作為廣東省委機關報,南方日報的發行量連續32年居全國省級黨報之首,多年來品牌價值與人民日報一起位于全國媒體前兩位,一直是全省各地黨委政府傳遞重大政經民生信息、凝集社會各界發展力量的權威平臺。同時擁有南方網(廣東省門戶網)、南方+客戶端(廣東省媒體客戶端\下載量超過4000萬)等新媒體平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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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更好地做好全鎮宣傳工作,保證《黃江周刊》按時按質按量出版,黃江鎮人民政府計劃與廣東省南方廣告有限公司進行合作,續辦《黃江周刊》合作協議,以充分利用南方日報的版面、發行渠道和宣傳力量資源對全鎮工作進行宣傳,深入跟蹤及挖掘黃江好故事,為黃江鎮的建設鼓與呼,不斷凝聚全省全國乃至海內外對黃江的認知和認同,增強對各類創新要素的吸引。《南方日報·黃江周刊》每期約15000份,普通新聞紙彩色印刷;南方日報東莞發行中心負責將周刊隨南方日報一起,發行至東莞市委市政府、市直機關及各鎮街政府大院,并重點覆蓋黃江鎮區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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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,本項目屬于下列第(1)(3)種情形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(1)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;(2)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;(3)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股務配套的要求,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,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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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、地址:
包號 供應商 供應商地址 A 廣東省南方廣告有限公司 廣州市越秀區廣州大道中289號南方日報生活樓首層 八、專家論證意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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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- 九、本公示期限自2019年03月14日 至 2019年03月21日 止
- 十、聯系事項
(一)采購人:東莞市黃江鎮人民政府宣傳教育文體局 地址: 黃江鎮江北路30號綜合服務中心五樓
聯系人: 李先生 聯系電話: 0769-83366606
(二)采購代理機構:廣東威朗達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: 東莞市南城區第一國際百安中心B座701
聯系人: 黃小姐 聯系電話: 0769-26989928
(三)財政部門:東莞市財政局黃江分局 地址:東莞市黃江鎮西進路23號政府大院
聯系人:采購辦 聯系電話:0769-83669168